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的说法正确的是( )

题目类型: 单选题

题目内容

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的说法正确的是( )

题目选项

A. 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执行合伙企业事务;
B. 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以合伙企业名义活动,其权利来自于全体合伙人的授权;
C.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得过问合伙企业的事务;
D. 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规定执行事务的,其他合伙人可以撤销委托。

正确答案

D

题目解析

合伙人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,有权查阅企业的会计账册等财务资料,有权过问生产经营业务;对合伙企业重大事项,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,不分投资多寡按合伙人每人一票的表决办法表决决定。这同公司企业依出资额多少分配投票权截然有别。全体合伙人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,执行合伙人以外的合伙人有权监督,有权听取执行合伙人就企业营业状况、财务状况的汇报,并可提出质询及异议。在这种情形下,执行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,并没有改变全体合伙人共同管理的基本制度,合伙企业的重大问题还需要全体合伙人共同决策,不参与执行不等于不参与决策,执行合伙人一旦有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行为,全体合伙人可以撤销委托,况且其他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人存有监督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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